摘要: 2021年07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公告2021年第250号,简称《海关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正式实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将充分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新原则。 《海关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进出口人期盼已久。自从新的一轮中国海关大通关改革在全国广泛开展以来,在尊重企业通关自主选择的前提下,海关积极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业务改革,目前已经可以明显感觉到通关效能的显著提升。同时中国海关推进风险整体防控、精准防控,在征税、监管、稽查和打私方面保持常态。随着企业自主申报的推行和海关加强事后监管,越来越多的申报问题在海关的稽核查中被发现,大量的海关行政处罚案件随之出现且持续增加。从直接的影响上来判断,一方面,海关大量资源可能被占用,用于处理统计错误、归类错误等危害轻微的行政案件;另一方面,企业享受通关效率提高的同时,又面临一旦申报出现问题可能将被课以行政处罚等严重的经营风险。 在《海关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出台前,对轻微涉税等后果较轻的案件海关已经建立了允许企业通过主动披露免予行政处罚的政策。同时,海关通过简单案件处理程序等对一些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进行处理提高办案效率的措施。修订后《海关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了海关行政案件程序多项要求,使得海关可以对轻微或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能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的案件,也不予行政处罚。 另外,《海关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统一了回避、管辖、案件调查、处理、听证等规定。同时,增加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简易程序和通过简化取证、审核、审批等环节的快速办理程序。突出了海关行政执法注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宽严相济且兼顾效率原则。 (文章来源: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 文章来源: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se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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